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
1.考试科目:十堰市2015年中考考试科目分为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核科目。
(1)统一考试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(含听力测试)、理综(物理、化学、生物)、文综(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)、体育。
(2)考核科目: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、音乐、美术、地方课程、校本课程、综合实践活动、综合素质评价。
2.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:
(1)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。
六月二十日(星期六) 六月二十一日(星期天) 六月二十二日(星期一)
上午 9:00—11:30语文 9:00—11:00数学 9:00—11:00英语(含听力测试)
下午 14:30—17:00理综(物理、化学、生物) 14:30—16:30文综(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)
全市中考英语听力测试统一使用光盘播放。
(2)体育考试在2015年4月底完成,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。
(3)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,2015年4月20日前结束。
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、音乐、美术、地方课程、校本课程、综合实践活动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。
各初中学校按《十堰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》中各评价维度的评定细则,对初中毕业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、学习能力、交流与合作、运动与健康、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价,用A(优)、B(良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。每个维度内的评价结果一定要体现差异性,其中“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”A级指标原则上不设限,其他各维度A级指标控制在35%以内。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,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十教字[2008]21号文件要求,负责审核初中学校上报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比例。